內容
一、請各校隨時注意颱風警報及豪(大)雨特報,嚴防土石流及淹水情形,隨時視災害情況作人員撤離之考量,事先儲備充足糧食及緊急照明,所有應變措施以人員安全為最大優先考慮。
二、請各校做好教學設備安全防護,將門窗、老舊電線、電源插座、太陽能板、校園內未牢固之設施設備等務必進行加強作業,以維護設備財產安全。
三、將教科書籍、電腦及電子設備等器材放置於較高處,避免因淹水而造成設備損壞,影響學校教學功能運作。
四、學校如有執行中之工程,請督促承作廠商確實加強工地防颱措施,以維護各校之校園安全。
五、另於陸上警報發布後,倘有校園災損或人員傷亡等情形發生,應立即至「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」填報受損及傷亡情形。
如有縣防颱中心一級開設,請同時通縣報防颱中心及教育處防颱小組(國教科)